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四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安全测试存在薄弱环节,二、运行管理存在漏洞,三、数据安全管理不足,四、灾备管理不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60万元。该法条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被处以罚款、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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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