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起,《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正式施行,按照《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要求,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办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为规范有序开展申报工作,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咨询电话:010-67676912。请申报单位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具体要求,积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