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不仅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提出要求,而且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明确指出,通过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保障供应链安全、培育产业集群等方式,构建优势产业链,促进产业协同和供应保障。
此外,《条例》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由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
此前,江苏省政府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3.5%;到2035年,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要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据了解,制定《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