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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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藏青
来源:安全419
发布于:2022-11-08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包括《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在内的2项国家标准。
 

 
安全419了解到,《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标准体系的构建基础,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指的是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据全国信安标委消息,1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在京联合召开《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GB/T 39204-2022)国家标准发布宣贯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的重中之重。”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表示,作为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抓手,标准是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与发展的重要技术要素。要持续开展关键标准研制,不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以标准助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据悉,此次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国家标准,标准提出了以关键业务为核心的整体防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动态防护、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协同联防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3项基本原则,从分析识别、安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主动防御、事件处置6个方面提出了111条安全要求,为运营者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标准保障。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高林表示,《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是规范关基保护工作的具体依据,是指导关基保护工作的实施指南,要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综合防护水平。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和事件应对处置;协调保护工作部门发挥行业监管职能,组织开展标准培训,督促标准贯彻实施。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郭启全表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在法律、政策、标准等方面形成有机衔接的体系。公安机关将大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综合防御体系,坚决维护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