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首页 / 快讯 /  正文
发布于:2023-12-18
工信部上周末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就数据安全事件对国家安全、企业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生产运营、经济运行等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数据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意义稿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一旦发生数据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先行判断,对自判为较大以上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地方行业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