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展开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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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9-14
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要求各整车企业对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在线升级、驾驶辅助功能情况开展自我核查,并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工信部。对逾期未上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有关规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